8.1.4 软件复用的类型

��软件复用的范围不仅涉及源程序代码,Caper Jones定义了十种可能复用的软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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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1给出的数据(来自军方的一些系统项目)表明1美元投资在4年后的回报。Jones对复用的整体影响给出高度评价:"复用所有10种软件要素的总计值可以产生可能是任意已知的软件技术种的最好回报。"

��复用还可以扩展到以上所讨论的可交付的软件要素之外,它还包含了软件工程过程中的元素。特定的分析建模方法、检查技术、测试用例设计技术、质量保证过程,以及很多其他软件工程实践都可以被"复用"。例如,如果某项目组有效地应用了某种软件工程方法,那么在开发其他项目时可以复用该方法。为帮助潜在的该方法的使用者选择这个方法,应定义一组功能描述,以帮助人们作出适当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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