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软件体系结构的概念

  软件体系结构的三要素是程序构件(模块)的层次结构、构件之间交互的方式,以及数据的结构。软件设计的一个目标是建立软件的体系结构表示。将这个表示当作一个框架,从事更详细的设计活动。Shaw和Garlan提出了在软件体系结构设计中应保持的几个性质:

1、结构
  体系结构设计应当定义系统的构件,以及这些构件打包的方式和相互交互的方式。如将对象打包以封装数据和操纵数据的处理,并通过相关操作的调用来进行交互。

2、附属的功能
  体系结构设计应当描述设计出来的体系结构如何实现对功能、性能、可靠性、安全性、适应性,以及其它的系统需求。

3、可复用
  体系结构设计应当描述为一种可复用的模式,以便在以后类似的系统族的设计中使用它们。此外,设计应能复用体系结构中的构造块。

  表3.1列出可能的软件构件,表3.2列出可能的构件间的连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