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结构:
  联机事务处理系统,相互关联的应用系统适合于用原型化方法,而批处理、批修改等结构不适宜用原型化方法。

・逻辑结构:
  有结构的系统,如操作支持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管理系统等适合于用原型化方法,而基于大量算法的系统不适宜用原型化方法。

・用户特征:
  不满足于预先做系统定义说明,愿意为定义和修改原型投资,不易肯定详细需求,愿意承担决策的责任,准备积极参与的用户是适合于使用原型的用户。

・应用约束:
  对已经运行系统的补充,不能用原型化方法。

・项目管理:
  只有项目负责人愿意使用原型化方法,才适合于用原型化的方法。

・项目环境:

  需求说明技术应当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环境来选择。

  当系统规模很大、要求复杂、系统服务不清晰时,在需求分析阶段先开发一个系统原型是很值得的。特别是当性能要求比较高时,在系统原型上先做一些试验也是很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