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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面向对象的数据模型
基于面向对象的基本概念,面向对象数据模型的核心概念是:
(1) 任何现实世界中的实体都被模型化成一个对象,并赋予一个唯一的标识符。
(2) 每一个对象都把一个状态和一个行为封装在一起,其中对象的状态是该对象属性值的集合,而对象的行为是在对象状态上操作的方法(程序代码)的集合。对象的属性值也可以是对象。而且,对象的属性值可以取单一值,也可以取一组值。
(3) 共享同一属性值集合和方法集合的所有对象组织在一起,构成一个类(class),只属于一个类的任何对象作为该类的一个实例。
(4) 类中属性的定义域(类型)可以是任意的类。定义域类可以是基本类,如整数、字符串、布尔量,也可以是具有自己的属性和方法集的一般类。
(5) 所有的类组成一个有根的有向无环图或称类分层结构。一个类从其直接或间接祖先(超类)那里继承所有的属性和方法,称为超类的子类。在语义上,超类/子类关系反映概括/特化关系。类的继承性必须是动态可扩充的,即一个新的子类可由一个或多个现存的类导出。
(6) 封装在一个对象中的状态和行为只能通过显式的消息传送从外部存取和调用。同时,必须支持消息和其对应方法在运行时的联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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