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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4-1:分布式数据库系统的拓扑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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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布式数据库系统中,每个节点都是一个完整的DBMS,称为本地的DBMS(Local
DBMS),它是高度自治的,即每个节点的DBMS对该节点的数据有完全的管理和修改功能。所有节点的本地数据库(Local Database)在逻辑上形成一个完整的分布式数据库(DDB--Distributed
Database),会有一个全局的DBMS(Global DBMS)来管理这个分布式数据库。这个全局的DBMS可以运行在一台中心计算机上,也可以运行在各个节点的计算机上。当一个查询涉及到多个节点的数据库时,就需要全局的DBMS和本地的DBMS共同发挥作用才能达到全局查询的目的。
��虽然无共享的并行DBMS(参阅图12-3-3)和分布式DBMS都不共享公共的内存和磁盘,但它们之间还是有重要的区别:
��⑴�分布式数据库一般是地理上分布的、分别管理的,并且以较低的速度互连;
��⑵�在分布式DBMS中,事务分为全局事务和局部事务。全局事务需要访问事务发起节点之外的某些节点的数据。而局部事务只需要访问本地的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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