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价一个并行系统时,人们通常关心的是对一个给定的应用,它的并行化版本比串行实现有多大的性能提高。加速比就是一个衡量并行解题过程中的相对收益的指标。简单的讲,并行系统的加速比是指对于一个给定的应用,并行算法(或并行程序)的执行速度相对于串行算法(或者串行程序)的执行速度加快了多少倍。

  通常由三种加速比性能定律:适用于固定计算负载的Amdahl定律,适用于可扩展性问题的Gustafson定律和受限于存储器的Sun和Ni定律。为讨论方便,定义以下的参数:p是并行系统中处理器的数目;W是问题规模(也常常叫做计算负载、工作负载,它定义为给定问题的总计算量),Ws是应用程序中的串行分量,W中可并行化部分为Wp ;f是串行分量的比例,即f = Ws / W ,则1 - f 为并行分量的比例;Ts 为串行部分的执行时间,Tp 为并行部分的执行时间;S为加速比,E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