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标记为:
  上下文有关语法满足于
    x→y
  其中,y的长度大于或等于x,而且y,x∈V*
    AB→CDE
  也可标记为第二种标记形式:
    A→y/x_z
  其中,A∈N,y∈V+,x,z∈V*。这条产生式的意思是:如果A出现在上下文"x_z"中,即前面紧挨着符号串x,后面紧挨着符号串z,则A可以重写为y。
  等价于:xAz→xyz
  第二种标记强调了这样一个概念,即一个符号的重写依赖于其上下文,这也就是"上下文有关"这个名称的来由。你也许会注意到,这种标记法对于语法所施加的约束比我们为上下文有关语法下的第一个定义更紧一些。例如,形为
    AB→BA
的产生式不能用第二种标记法重写。但是可以证明,能够用第一种形式的语法定义的任何语言也可用第二种形式的语法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