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去量词
  量词消去原则:
  1) 消去存在量词"",即,将该量词约束的变量用任意常量(a, b等)、或全称变量的函数(f(x), g(y)等)代替。如果存在量词左边没有任何全称量词,则只将其改写成为常量;如果是左边有全程量词的存在量词,消去时该变量改写成为全程量词的函数。
  2) 略去全程量词"",简单地省略掉该量词。
  Skolem 定理:
  谓词逻辑的任意公式都可以化为与之等价的前束范式,但其前束范式不唯一。
  注意:公式G的SKOLEM标准形同G并不等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