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去量词
量词消去原则:
1) 消去存在量词"
",即,将该量词约束的变量用任意常量(a, b等)、或全称变量的函数(f(x), g(y)等)代替。如果存在量词左边没有任何全称量词,则只将其改写成为常量;如果是左边有全程量词的存在量词,消去时该变量改写成为全程量词的函数。
2) 略去全程量词"
",简单地省略掉该量词。
Skolem 定理:
谓词逻辑的任意公式都可以化为与之等价的前束范式,但其前束范式不唯一。
注意:
公式G的SKOLEM标准形同G并不等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