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4.12 例2的反演树

这个否定式可化为两个子句~B(x)∨~C(x)和~D(y)∨~B(y)。
这样,得到该问题的子句集如下(经过变量换名后):

用归结反演法对基本集S进行演绎,可得反演树如图4.12所示。
为了要得到修改证明树,须根据以下两个子句来构造重言式:
~B(x7)∨~C(x7)∨(B(x7)∧C(x7))
~D(x8)∨~B(x8)∨D(x8)∧B(x8))
这两个重言式中出现了合取符号,不是子句表示的形式,因此在演绎修改证明树时,要把(B(x7)∧C(x7))和D(x8)∧B(x8))当作单文字式的整体来处理(因其中的元素不会取作为合一集的文字),这样便得到如图4.13所示的修改证明树,根部子句的公式是
( x6){[B(g(x6))∧C(g(x6))]∨[D(f(g(x6)))∧B(f(g(x6)))]∨[B(h(x6))∧C(h(x6))]}
可以看出这个回答语句的形式与目标公式略有不同,前两个析取元则与目标公式形式相同,第三个析取元[B(h(x6))∧C(h(x6))]也与目标公式的一个析取元相象。因此对于目标公式是析取范式时,提取回答过程将产生一个类似于目标公式部分的析取项,因而也可以把根部的语句作为问题的回答。

图4.13 例2的修改证明树